
河南日报社视觉全媒体中心·大河报记者 宋炜雯股票配资查询平台

近日,市民赵先生向大河报邻妹妹求助,其2023年10月在福建省厦门市购买了一辆“瑞驰牌”新能源小货车,并在车辆销售人员的推荐下,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中心支公司(以下简称“人寿财险安阳支公司”)为爱车购买了保险。

提车上路后,赵先生才发现,人寿财险安阳支公司对这辆新能源小货车估值为12万元,远高于购车发票上显示的价税合计7.7万元。赵先生认为,人寿财险安阳支公司在销售保险时没有查验其购车发票,存在“超额承保”等违规行为,导致其支付了更高的保费,遭受了不必要的财产损失。


“经过我投诉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阳监管分局调查后给我书面回复材料,告知我该保险公司相关业务员承保上述车险时,存在未就投保人身份信息向客户确认、未就购车发票中车辆价格问题向客户反馈的问题。但人寿财险安阳支公司仅对涉事的业务员进行了内部处理,不仅不承认超额承保,反而认为我发票低开,对赔偿问题更是扯皮耍赖。”赵先生说。


3月19日,大河报邻妹妹曾以《发票车价7.7万元,车损险却估值12万元,车主质疑:人寿财险超额承保?赔付按哪个赔?》为标题报道此事。在此前采访中,记者了解到,关于赔偿问题,人寿财险安阳支公司与赵先生之间并非没有沟通,只是遗憾一直未能达成一致。近日,该事件有了新进展。
人寿财险安阳支公司:业务员同意退还涉工作失误的部分商业险
此前采访时,赵先生曾表示,他认为人寿财险安阳支公司应当退还他当时支付的所有保费,即包括交强险、商业险在内的6047.12元。保险公司也曾向记者表示,交强险不受车损估值的影响,但他们愿意与赵先生协商车损险的保费退还问题。
报道发出一周后,投诉人赵先生联系记者,询问赔偿问题进展情况。人寿财险安阳支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回复记者:“已向公司汇报,正在研讨方案,我再催一下。”
3月30日,该工作人员联系记者,表示已有相关赔偿方案。“如果按照7.7万(发票金额)承保车损险的话,保费与原来仅相差61.47元。我们的工作人员出于人道主义,愿意把之前车损险的部分全额退还给他,一共是1735.4元。”
随后,记者将这一消息转达给投诉人赵先生,赵先生表示接受,“我恼火在于他们不承认错误、不解决问题的态度。反正不管怎么样,把这个事情妥善处理完就可以了。”
机动车投保时是否需查验购车发票?人寿财险河南省分公司:不便回应;监管部门:无硬性要求
在此事采访过程中,记者发现,河南地区机动车投保时所需资料和流程要求并不清晰。在之前的报道中,也有网友感慨:每年购买车险都感到没有标准可依,机动车投保为何给人混乱不清的感觉?
记者查阅河南保险行业协会官网发现,在规范文件中,仅公示了《河南摩托车交强险承保服务要点》和《河南保险业关于营运性车辆保险承保服务要点》,非营运性机动车辆承保的相关服务规则处于空缺状态。
而在上文所提到的两个规范文件中,“购车发票”均为新车投保所需要提供的资料,并未注明“可选择性提供”。并且在承保服务要点中,明确了保险员“应一次性告知客户投保所需资料”。


但在此前采访中,记者以要为新机动车购买车损险为由,拨打多家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,人保财险工作人员却称“如果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不齐全,则需要购车发票”;阳光财险工作人员也称“行驶证和身份证发我,我就可以报价”;太平洋财险工作人员则称“新车买保险必须提供购车发票,需要依据发票价格报价”。平安财险和大地保险均在官网上标明,新车购买保险需要提供购车发票。根据河南保险行业协会官网公示信息,以上大多数保险公司的河南分公司,均为该协会会员单位。
从规范文件的缺位,到各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执行层面的松紧不一,折射出河南地区机动车投保相关流程和规范所存在的问题。
那么对于本次事件中的人寿财险来说,机动车投保流程及所需资料是否有所规范呢?3月26日,记者联系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,相关工作人员称向业务科室了解情况后回复。3月31日,记者仍未得到回复。该工作人员表示不便回应相关问题,需请示领导。截至发稿,记者仍未收到回复。
随后,记者以普通市民的身份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询问“保险公司为何对于查验车主发票等购买流程松紧不一、车险的售卖是否有规范流程”等问题,工作人员将记者带至该单位对面独立设置的接待中心。
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:“正常情况下应该是要(购车发票)的,当然有些公司比如说它有手段能查询到(车价)的话,它可能不要也行。”“现在有很多方法都能确认车辆的价值,所以现在对这一块没有特别硬性的要求。”该工作人员还建议,“尽量去大一点的公司购买车险,不要光一味比价、贪图便宜。”

来源:大河报·豫视频 编辑:李帅股票配资查询平台
怀远策略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